96【经纪人】-《龙虎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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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劲也笑了起来。曾几何时,他也想过自己何时能成为媒体追逐的焦点,如今总算是如愿以偿了。

    “阿劲,你应该考虑找人打理你的演艺事务了。”吴思源又建议道,“你现在是越来越红,找你的人会越来越多。

    有想采访你的,有想跟你合作的,有想请你去演出的,有想请你拍广告的……这些工作你一个人处理不来的,你必须要找个人打理才行。”

    叶劲听他这么说,也不禁点了点头。

    前世,艺人们都有经纪人,负责打理ta的演艺事务。比如联系工作、洽谈报酬、处理合约、安排行程、日常宣传、形象维护、危机公关等等。

    一个好的经纪人,能够帮助艺人飞黄腾达,长盛不衰;而一个差的经纪人,也能够让艺人跌落神坛,星途尽毁。所以经纪人对艺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香江娱乐圈目前却没有什么专业的经纪人。

    因为萧氏是大片场制度,公司签下艺人,公司安排工作,公司管理一切。

    公司身兼经纪人和雇主两大职务,这种情况,对艺人来说自然不合理。

    因为经纪人应该是代表艺人的利益,需要帮艺人尽量争取权益的。但现在经纪人又同时是雇主,它自然不会再考虑艺人的得失。

    所以萧氏影业的艺人,片酬普遍都很低。即便名气最大的狄龍、姜大衞,在萧氏服务了六年时间,一部电影片酬也才五万港币。而叶劲拍完第一部《蛇形刁手》,片酬就已经升到二十万港币。

    因为萧氏是香江影业的龙头老大,所以不少中小电影公司也都学它的模式。

    像罗唯导演签成龍也是签得长约,按月支付工资。合约期间,任由公司安排拍戏,成龍没有拒绝的权力。

    ……

    嘉和虽然推行的是【片约制】、【卫星公司制】。

    早期李小龙跟它合作时,一万五千美元签了两部片约,先后拍摄了《唐山大兄》和《精武门》。后来嘉和见他这么火,所以又出资帮他创办了协和电影公司。

    这种制度比萧氏影业推行的【大片厂制度】要更先进,更合理,更能够激发电影人的创作性。

    早期李小龙准备跟萧氏合作,一万美元片酬为萧氏拍戏。但萧润泽担心影响公司的片酬架构,(当时狄龍、姜大衞一部戏一万港币),所以拒绝了李小龙的条件,才让嘉和捡漏。

    许蒄文写出《鬼马双星》的剧本后,跟萧润泽商量共同投资拍摄,共分票房,也被萧润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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