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当她终于借外出拍片暂时摆脱了这个男人后,又有一张硕大的、黑色的手掌从‘苹果城’伸出,笼罩了她头上原本就是阴云密布的天空。 正是为了逃避,她才放下演艺事业,参与了这次‘远东劳军’。 矛盾的是,她其实很不喜欢那些总爱把她的头像画在飞机和船边的灯塔国大兵,可她参与劳军的目的却是想要借此为自己披上一层来自灯塔国军方的保护色。 她只是希望这一段劳军经历能够让那只来自苹果城的可怕黑手有所顾忌。 “诺玛,你真是太任性了,为什么一定要坚持坐船回去?我们原本是可以乘飞机的......你知道的,《七年之痒》就要开拍了,你可是这部电影的女主角啊?” 她的好友法兰克?辛纳屈,一个可以媲美猫王的家伙端着酒杯在她的对面落座,抱怨道:“而且你还选了这艘又破又旧的邮轮?我的上帝啊,以它乌龟一般的速度,我们要多久才能回到灯塔国?” “诺玛你确定没有搞错路线吗?我们现在可不是穿越太平洋回到西海岸,而是要经过台岛、港岛、马六甲海峡、印度洋和大西洋,简直比哥伦布走得更远......” “天啊,你和你的经纪人都疯了!” 梦露吃吃的笑起来:“那你还跟着我一起坐上了这条船?劳军后你其实可以坐飞机回家的。” “没办法,我太宠你了,所以只能陪你疯一把。” 法兰克无奈地摇了下头:“反正我是搞音乐的,这条老旧的邮轮或许会为我带来一些灵感?不过我还是不明白你究竟是怎么想的......” 梦露低低地回答道:“法兰克,其实我就是想晚一点回灯塔国。你知道的,我在灯塔国可没有任何美好的回忆......还有,‘那些人’让我感到恐惧了。” “哦,你是说?” 法兰克定睛想了想,忽然脸色大变:“见鬼,你被他们缠上了!哦,诺玛,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啊......灯塔国的军方能够帮助你吗?”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