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你刚才说混全勤.既然用了个‘混’字,那便说明即使是应付差事,每月也能挣个两三千对罢?” “况且朕每日写字拍视频也用不了多少时间,连半个时辰都用不到,闲暇时间众多,完全可以鱼与熊掌兼得。” 林洛必须得承认,她说的很有道理,只不过. “写并非你想的那么简单,首先敲键盘你不会,当然,可以给你买手写板,但就算是混全勤,一天至少得更四千字。别人是敲字,你是写字,写四千字可比敲四千字累的多。” 其实敲字也特别累,以前上网课大学的时候,林洛也曾在点娘上连载过,狠狠恰了三个月的全勤,然后完结弃笔。 当时看别人的,满心想着这不有手就行,什么日更万字,这不甩开膀子写就完事? 等真正写的时候.这破逼书谁爱写谁写,每天四千字,真是要了命了。 “你可能觉得曾经在大齐的时候,每日处理那么多奏章,光在上面所写的批复都不知多少字,区区四千字而已,不算什么。 但这两者间是不一样的,而且就算你只是想混全勤,首先还得保证你的书能签约。” “这个签约很难?” “难倒是不难,你的书只要词句通顺,能让人有想读下去的欲望就好。” 姜离挑眉,“这不有手就行?” 很好,跟我当初一个想法.林洛也不打算再劝她,一般说这种话的,绝逼劝不动。 “那你可以去试一试,下载个起点,先看一看,学一学,看别人的是怎么写的,然后学着自己去写一本。” “这还用得着学?不就是话本子,无非是编故事罢了。” “.” 林洛仿佛看到了一个死扑街,一般抱着这种心态的,那都是扑的死死的那种。 透过他的那双眼睛,姜离竟从中隐隐看到了一种悲悯,蹙眉道:“你这是什么眼神?” “.所以你打算编个什么样的故事?” 姜离默了一阵子,从兜里摸出自己的手机,“你方才说得那个起点要怎么下?” 第(3/3)页